2.1、新闻参与权的挑战

由 yaoeryi 发表 2009年7月9日 | 标签:

播客的出现改变了以往受众被动的角色,这主要体现在受众从 “选择权”到“参与权”的过渡上。过去人们对信息的需求类型主要是公共信息,但从90年代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来新鲜事物充斥着市场,人们的媒介内容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人们渐渐对个性化信息有了需求,电视媒体也因应时势提供了越来越多个性化的节目类型,这从电视媒体频道专业化可见一斑。过去,中央电视台一个台打天下。现在除了综合频道外,己形成了“新闻”、“经济”、“综艺”等九个频道。而地方电视台尽管没有如中央台这样细分,但频道内部栏目内容也细分得越来越明显。

随着媒介对人们信息需求的满足,人们便进一步对参与权提出了要求。参与权的满足则不是传统媒介在节目内容上做工作可以解决的,而是要求其对受众开放的同时,以受众能参与内容获取、制作播出等工作为目标。但是要成为自由表达与个性化内容创作的主动传播者,传统媒体仍受到电视传播技术、传播理念、传播体制的多重制约和限制。因此传统电视媒体并未真正改变受众被动的地位,而要想彻底改变电视受众的被动角色,外力的推进成为了一种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播客便应运而生,充当了这一外力的角色,人们通过利用播客发布自己的节目直接地满足着自己的参与权。而参与权的满足体现在三方面:一、播客们参与信息的收集;二、播客们参与信息的加工;三、播客们参与信息的发布。

而所谓的新闻传播中的“参与权”指的是新闻媒体参与新闻采访、制作和传播的权利。对于播客来说,其新闻参与权的实现最大的困难在于缺乏采访权,如新浪、搜狐等大型门户网站还仅仅是信息转载的平台。而传统电视媒体的播客网站则具备强大的新闻内容生产力,因此能坐拥庞大的点击率和超高的人气,从而掌握着网络新闻领域事实的话语权。播客对参与权的改变正好部分弥补了播客在新闻传播参与权中信息收集的缺失,即采访权的缺失。播客们都化身为一个个潜在的记者活跃在社会上每一个角落,记录着一件又一件传统电视媒体所没有能及时触及的新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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